联系我们

姓名:王林超
手机:13656796411
邮箱:756552809@qq.com
证号:13310201710785198
律所: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
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7A-02室

您当前的位置: 温岭律师——四二一解读> 离婚纠纷> 装饰工程合同注意事项
`

装饰工程合同注意事项

来源:温岭律师——四二一解读   网址:http://www.pdshtjfls.com/   时间:2016-10-29 14:10:20

分享到:0

装饰工程合同注意事项

  装饰工程合同签订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1、工期约定

2、付款方式

3、中期款交纳的时间

4、增减项目

5、保修条款

6、水电费用

7、按图施工

  8、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

  9、材料的质量和品牌签订

  装饰工程合同要把握以下原则:

  1、多谈条件:所有的装修合同都有商量的余地,你可以尽量多谈一些你对合同细节条款的要

  求,只有你够坚持,就能多争取利益。

  2、侃价:每个设计师都有一定的打折权利,为了签单,如果你强烈要求,都会适当的有优惠。

  3、合同范本:一定要使用现在公认的合同范本。

  装饰工程合同监督的内容

  一、 室内装饰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供的资料

  1.室内装饰资质证书;

2.营业执照;

3.消防许可证;

4.工程合同和预算;

  5.工程图纸及图纸的审核意见;

  6.项目经理证上岗证及骨干工人上岗证;

  7.工程批件及资金落实文件;

8.招标结论资料;

9.消防审核批文;

  10.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情况。

  二、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

  1.查看消防部门和设计审核部门审核图纸意见,审查资格、合同与资料,开出施工许可证;

  2.指定专人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;

  3.对隐蔽工程或设备调试进行单项检查;

  4.甲、乙双方自检自评;

  5.消防部门竣工验收结论;

  6.组织整体验收并作出结论;

7.整理资料归档;

  8.在企业登记本上作记载。

  三、 室内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时需提供的完整档案资料

1.房产证件;

2.工程立项批件;

  3.营业执照、许可证、资质证;

  4.甲乙双方自检结论评定表;

5.分部工程评定表;

  6.材料产品合格证,环保证及抽检结论;

  7.电气、配电箱、柜自检记录及空调设备调试记录;

  8.甲乙双方工程变更记录;

9.施工日志;

10.隐蔽工程记录;

  11.负责该工程项目经理持证人员名单

12.工程合同;

  13.施工方验收证明书;

  14.工程施工图及图纸审核意见;

15.工程照片;

  16.施工许可证复印件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6567964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