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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用商标怎么处罚?

来源:温岭律师——四二一解读   网址:http://www.pdshtjfls.com/   时间:2022-06-07 11:06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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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商品而言,一个知名的商标往往极其重要,盗用他人商标是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,要依据盗用的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罚,那么具体要怎么处罚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一、盗用商标一般能判多久

  1、行为人盗用他人商标的,一般可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《刑法》中对于该罪的具体规定为: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,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二、商标权侵权需要什么证据

  1、权利证据: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。

  (1)商标注册人起诉的,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,包括商标注册证。

  (2)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,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、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。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,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。

  (3)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,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。

  (4)如果商标是驰名商标、著名品牌或中华老字号等享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品,还要提供驰名商标认定材料、著名品牌证明或中华老字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。

  (5)权利人商品的销售情况、广告宣传情况等资料,以证明权利人的商标权一直在使用中。

  2、侵权证据:用以证明侵权人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:

  (1)侵权的商品实物

  (2)购买侵权商品的发票

  (3)公证了购买侵权商品过程的公证书

 

案例:

2021年1月5日,咸宁市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,当地经营者卢某涉嫌销售侵犯“马可波罗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瓷砖。经查,卢某用“马可波罗”外包装纸箱对购进的空白无标识的935箱瓷砖进行重新包装,但未销售。另有“马可波罗”瓷砖外包装箱2298个,当事人不能提供注册商标使用相关证明材料。

 

随后,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;并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瓷砖935箱、外包装箱2298个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从上述可以知道,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如果有什么问题,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,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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