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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律师 恶意拖欠退款应如何处理

来源:温岭律师——四二一解读   网址:http://www.pdshtjfls.com/   时间:2023-01-21 16:01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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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者应付工资,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,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支付,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达成谅解,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,甚至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。接下来温岭律师将由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温岭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向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:

  ①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  ②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,经济补偿向劳动者支付。

  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

  不到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  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.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,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,最高支付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12年。

  本条所称月薪,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
  如不想辞职,可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金额进行支付。.协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。

  如果谈判无法解决,可以通过工会进行调解。

  如果不能解决,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。

  带上自己的身份证.用人单位全称.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.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有关证据,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。

  逾期不改正的,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下达行政处罚决定;

  逾期未执行的,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并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%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
  有关法律依据:

  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条规定:

  劳动争议发生时,当事人不愿协商。.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;

  不愿调解.未达成调解协议或未履行调解协议的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
 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,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:

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之一,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。.经济性补偿,并可责令赔偿:

  (一)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;

  (二)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;

  (三)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;

  (四)解除劳动合同后,未按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。

  综上所述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者应付工资,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,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支付,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达成谅解,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,甚至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。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温岭律师,温岭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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